1.记账凭证的种类 记账凭证按照其反映的经济业务的内容来划分,通常可分为收款凭证、付款凭证和 转账凭证。
(I)收款凭证。
收款凭证,是指用于记录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收款业务的记账凭证。 收款凭证根据有关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收款业务的原始凭证填制,是登记库存现金日记账,银行存粉 日记账以及有关明细分类账和总分类账等账簿的依据,也是出纳人员收讫款项的依据。
(2)付款凭证。
付款凭证,是指用于记录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付款业务的记账凭证。 付款凭证根撂 有关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支付业务的原始凭证填制,是登记库存现金日记账、银行存款 日记账以及有关明细分类账和总分类账等账簿的依据,也是出纳人员支付款项的依据。
(3)转账凭证。
转账凭证,是指用于记录不涉及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业务的记账凭证。转账凭证根 据有关转账业务的原始凭证填制,是登记有关明细分类账和总分类账等账簿的依据。
2.记账凭证的基本内容
记账凭证是登记账簿的依据,为了保证账簿记录的正确性,记账凭证必须具备以下基本 内容:(1)填制凭证的日期;(2)凭证编号;(3)经济业务摘要:(4)应借应贷会计科目; (5)金额;(6)所附原始凭证张数;(7)填制凭证人员、稽核人员、记账人员、会计机构负责 人、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者盖章。收款和付款记账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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