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提示)企业所得税收入在考试时有几个非常容易混淆的概念:收人总额,不征税收入,免税收入 ,应税收入(应当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收入)。这4个概念的关系:应 税收入=收入总额-不征税收人-免税收入。 不论是应税收入,不征税收入, 还是免税收入,均应计入收入总额,但如果一项“收入"根本不应该确认,那么该项“收入"就 不计入收入总额;例如“企业收取的未到期 的包装物押金",由于“逾期未退”的包装 物押金才可以确认为企业所得税 “其他收 入”,“未到期”的包装物押金根本不属于企 业所得税意义上的收入,不计入收入总额。
[例题1·不定项选择题(节选)] (2018年).甲公司的下列收入中,在计算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,应计入收入总额的是( )。
A.销售商品收入9000万元
B.从其直接投资的未上市居民企业分回股息收益25万元
C.出租包装物收入60万元
D.提供修理劳务收人500万元
[解析)选项ACD属于应税收入,选项 B属于免税收入,但都应当计入收入总频。
[答案] ABCD
[例题2·不定项选择题(节选)] (2017年,2014年)...甲公司的下列收入中,在计算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 须时,应计入收入总额的是( )。
A.销售边角料收入40万元
B.产品销售收入800万元
C.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
D.抵债产品售价60万元
[解析)选项ABD属于应税收入,选项 C属于免税收入,但都应当计入收入总额。
[答案] ABCD
本文由济南代办注册公司|代理记账|公司注销|公司名称、法人、地址、经营范围变更|公司转让|工商代办|整理发布,如有疑问,联系我们处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