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低税率优惠
1.小型微利企业(2019年调整)
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 日,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.万元(含 100万元)的小型微利企业,其所得减按 50%计人应纳税所得额,按20%的税岸缴纳企业所得税。
2.对国家儒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,减按15%的税净征收企业所得税。
3.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税收优惠(2019 年新增)
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(服务 贸易类)减按15%的税卑征收企业所得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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