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、林、牧、渔业减、免税所得
(1)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,免征企业所得税:
①蔬菜、谷物、薯类、油料、豆类、棉花、麻类、糖料、水果、坚果的种植;
②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:
③中药材的种植:
④林木的培有和种机:
⑤牧畜、家禽的饲养:
⑥林产品的采集:
⑦灌溉,农产品初加工,兽医 ,农技推广,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、林、牧、渔服务业项目:
⑧远斧捕捞.
(2)企业从事下别项目的所得,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:
①花卉 茶以及其他饮斜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:
②海水养殖.内陆养殖,
[例题I·判断題]企业从事海水养殖项目的所得,免征企业所得税( ) (2017年)
[解析]企业从事海水养殖,内陆养殖取得的所得,减华征坎企业所得税。
(答案) x
[例题2.判新题]企业从事花卉种殖的所得,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( ) (2017年)
[答案]V
本文由济南代办注册公司|代理记账|公司注销|公司名称、法人、地址、经营范围变更|公司转让|工商代办|整理发布,如有疑问,联系我们处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