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,具体细节
一、申报时间
小规模纳税人一般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,个税申报也是每月申报,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;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,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,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,按休假日天数顺延。
二、如何申报
登录电子税务局:点击——我要办税——税费申报及缴纳——填写报表—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——填写报表,然后我们就可以填数字了,系统会自动计算!
三、申报表的填写方法
1、只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
只开具普票,且不含税销售额符合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(按月3万及以下、按季9万及以下):
只开具普票,且不含税销售额不符合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(按月达3万以上、按季达9万以上):
将销售额按对应税率填入第1、3栏(1、3栏金额相同)或第4、6栏(4、6栏金额相同)
2、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
代开或自行开具专票,不管开具金额为多少,都应将销售额按对应税率填入第1、2栏( 第1、2栏金额相同)或第4、5栏(第4、5栏金额相同)
3、同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、普通发票
同时开具专票、普票,且专票与普票开票金额相加符合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(按月3万及以下、按季9万及以下):
开具专票金额按对应税率填入第1、2栏(1、2栏金额相同)或第4、5栏(4、5栏金额相同)
开具普票金额填入第10栏或第11栏。(申报时第10、11栏只有1栏为可填写状态)
同时开具专、普票,且专普票开票金额相加不符合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(按月达3万以上、按季达9万以上):
开具专票金额按对应税率填入第2栏或第5栏;
开具普票金额按对应税率填入第3栏或第6栏;
第2、3栏金额相加填入第1栏,或第5、6金额相加填入第4栏。
5、销售免征增值税的货物及劳务、应税行为(如销售蔬菜、鲜活肉蛋等免税货物)
将销售额填入第9、12栏(9、12栏金额相同)
同时,在“增值税减免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”免税项目中选择相应免税事项,填写本期免税销售额。
◆ 注 :上述范例以纳税人所有经营活动均以据实开具发票为前提
温馨提示:
1、申报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开具发票金额,纳税人应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据实申报;
2、第2、5栏中不仅可以填写在税务机关代开的专用发票金额,自领专票的小规模纳税人自开专票金额也要填入此栏;
3、第3、6栏中不仅可以填写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金额,在税务机关代开的普票金额也要填入此栏;
4、第2、3栏有数据时,第1栏一定要记得填入数据,且数据应≥第2、3栏数据相加之和,第4、5、6栏填写规则同上;
5、填写第12栏“其他免税销售额”、第18栏“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”时,需同步填写“增值税减免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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